
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因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,经协商,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。债务重组日,甲公司应收乙公司债权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,已计提坏账准备1500万元;乙公司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480万元,公允价值为600万元,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。当日,甲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为304万元。甲公司将该债权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,不考虑其他因素,甲公司因上述交易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是( )万元。
A.0
B.-196
C.196
D.1304
答案:B
【解析】甲公司因上述交易应确认的投资收益=304-(2000-1500)=-196(万元)。掌握“债务重组的核算(综合)”知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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