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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向郭某借款,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,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,郭某不会用电脑,让张某自己保留电脑自用。

来源:羿过教育发表时间:2021/06/03 21:37:19阅读数:76收藏羿过教育

张某向郭某借款,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,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,郭某不会用电脑,让张某自己保留电脑自用。后张某又向岳某借款,将该电脑出质给了岳某,岳某对该电脑实际占有。现因张某无力还款引起纠纷。郭某和岳某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,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( )。
A.张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权已经设立
B.张某与岳某的质权没有设立
C.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
D.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法律保护
答案:C
【解析】动产质权自交付时生效,本题中郭某和张某之间的交付尚未完成,所以质权没有设立,而且因为没有交付,也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,岳某的质权已经设立,本题选项C是正确的。掌握“质权”知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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